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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根廷外汇管理
△货币和汇率
阿根廷货币为奥斯特,其对外价值与美元挂钩.
允许进行某些其它货币的交易,其每日标价以国际市场上美元的买卖价为依据.根据
1989年12月20日实行的制度,允许做掉期和远期交易.交易币种和汇率由当事事人自行协商.
1968年5月14日,阿根廷正式接受基金协议第八条第2、3、4节所规定的义务.
△外汇管理机构
所有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指定的专门经营外汇交易的机构进行.这些指定的机构包括银
行、外汇交易所、外汇营业所和金融公司.对上述各种类型的机构相应制定了不同的管理法
规.
△对外结算货币
阿根廷与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墨西哥、
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及委内瑞拉等国之间的结算通过阿根廷中央银行与各有关国家中央
银行之间设立的帐户,在拉美自由贸易协会多边清算体系的范围内办理.
△帐户管理
任何非居民均可在指定银行开立奥斯特帐户或外汇帐户,但只有汇入的可兑换货币才可
存入该类帐户.非居民帐户余额可自由支配,既可在阿根廷境内使用,亦可在国外使用.除用
于出口支付,同类帐户之间可自由转移资金.
△非贸易外汇管理
1.非贸易外汇收入管理
与私人部门进行非贸易交易所得外币收入不必缴售中央银行,但可在外汇市场上出售.
出入阿根廷国境携带的本币、外币、金币及金块均无外汇管制.
2.非贸易外汇支付管理
自1989年12月20日起,允许以市场汇率出售外汇用于大多数非贸易支付.指定机构进行
的多种类型的交易不必事先经中央银行批准.
△黄金管理
居民可在阿根廷境内外持有币及其它任何形式的黄金.金融机构、外汇交易所和外汇代
理机构可以相互买卖金币、金块,也可以从其客户手中购买黄金.出口黄金必须收取可兑换
货币.工业用户进口黄金必须缴纳0.6%的统计税,其它用户进口黄金还必须缴纳一定的销售
税.金融机构及其客户之间可做黄金兑换外钞的投机交易.